測試

中秋節法定休假:雇主須支付工資 員工出勤需額外報酬

中秋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之法定休假日,今年中秋節為9月29日(星期五),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經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提供勞務,若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至於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雇主如有調移該休假日至其他工作日實施的需要,應徵得勞工同意,且要明確約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日,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休假日等性質,避免造成勞工誤解。

此外,勞工局提醒,因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沒有調移法定休假日的問題,雙方如約定於9月29日出勤,當日8小時內的工資,雇主至少應按出勤時數乘以2倍時薪計給。
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Related posts

寶尊將於2023年8月28日發佈2023年二季度及中期未經審計財務業績

admin

不再羞羞笑!97%民眾希望可以更加自在微笑 高露潔響應世界微笑日與舉重女神郭婞淳一起「自信微笑面對下一次的挑戰」

admin

檢調政風跨域監督永平國小停車場工程如期如質完工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