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破一起假借工程名義污染國土與軍事設施的重大環保犯罪案件。陳姓業者等9人及6間公司,涉嫌利用承攬軍方土石方運輸機會,假藉鋪設便道名義,將近10萬立方公尺的土木及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至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湖口訓練場,藉此牟取暴利。全案近日偵結,檢方認陳姓被告等人涉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未領有許可文件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同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等罪嫌,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共計13億632萬5131元。

桃檢提到,該案由桃檢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桃園市環境保護局偵辦。桃園環保局於今(115)年2月間前往桃園市之再利用業者A公司稽查時,發覺該公司有將廠內非法堆置、處理之廢棄物運輸至軍方湖口訓練場進行回填。檢方接獲環保局通報後,檢察長張春暉認為該案已影響軍事設施甚為重視,即指派國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偵辦。
桃檢進一步提到,經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分析相關證據資料後,查到陳姓被告經營之B公司利用受託運輸軍方太平靶場內土石方至湖口訓練場之機會,向北測中心聲稱需回填「再生級配」至訓練場之道路中以利砂石車行走,並與C公司、D公司、E公司、A公司、F公司等業者簽立不實之再利用產品買賣合約書,製造B公司向該等公司購買「再生級配」之假象,然實則是由這些公司將高達9萬7942立方公尺及1萬9267.85公噸之廢棄物運輸至湖口訓練場回填,再由B公司以「運費」、「盤運費」或其他補貼費用之名義,向該等公司收取高額之廢棄物處理費用。這些行為嚴重破壞國土環境衛生、危害國軍訓練場地安全,且將應由企業負擔之環保處理成本轉嫁予社會,並因而獲取高額之不法利益。
專案小組於今年4月至6月間,陸續就B公司等6間公司執行3波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楊姓、邱姓、林姓、簡姓被告等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被告則以8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具保。又經桃檢檢察官會同保七刑大、環管署北區中心於今年4月23日進入湖口訓練場進行開挖,發現B公司所鋪設之便道內混雜廢磚、磁磚夾廢塑膠管、廢塑膠、磁磚夾廢鐵、廢電線、保麗龍、混凝土塊等廢棄物。另該案已命北測中心及B公司等6間公司提出廢棄物清除計畫書,要求渠等負起環境復原之責任。
桃檢強調,環保犯罪嚴重破壞國土完整及環境生態,查緝實屬不易,該案有賴檢、警、環等跨機關緊密合作、長期嚴密蒐證及開挖採證,始得將不法集團繩之以法。桃檢再次呼籲公民營事業機關及廢棄物清除處置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有非法棄置或回填廢棄物情事,請踴躍向執法機關檢舉,檢方將持續強化打擊環保犯罪之力度,嚴加查緝,以維護國土永續與國人健康。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不肖業者近10萬立方廢棄物回填陸軍訓練場 桃檢聲請沒收1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