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一名蔡姓男子昨(31)日駕車行經平鎮區振興西路與新德街口時,綠燈亮起卻遲遲未起步,引起巡邏員警注意。警方上前盤查,發現蔡男涉嫌毒駕,雖拒絕接受毒品唾液快篩,但經行為觀察及生理平衡測試均未通過,警方除依毒駕新制舉發27萬元罰鍰外,並依法將蔡男逮捕移送偵辦。

平鎮警分局北勢派出所副所長黃芬雄表示,員警昨日巡邏時,發現蔡男駕車停等紅燈,綠燈亮起後卻遲遲沒有反應,形跡相當可疑,遂主動上前盤查。過程中蔡男坦承近日曾施用毒品安非他命,但面對警方要求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卻始終不願配合,即使員警明確告知拒測將面臨27萬元罰鍰及車輛沒入等處罰,蔡男仍堅持拒測。
警方隨後將蔡男帶返派出所,依規定實施行為觀察及生理平衡測試,發現蔡男不僅直線行走、金雞獨立等測試均未通過,過程中更出現胡言亂語、反應異常等情形,顯有不能安全駕駛之虞。員警依相關測試觀察結果及客觀事證,當場逮捕蔡男,並經其同意採集尿液送驗,全案依毒駕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平鎮分局表示,毒駕新制自10月31日起正式上路,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首次即處27萬元罰鍰並依法沒入車輛。警方強調,拒絕唾液快篩不代表就能規避刑事責任,只要有客觀事證足認駕駛人涉嫌不能安全駕駛,仍將依法偵辦。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毒駕,絕不容許心存僥倖的駕駛人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綠燈不動露餡!平鎮男毒駕拒測遭重罰27萬、沒入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