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專案執行政策,積極執行各類車輛及交通違規案件。桃園市八德區一名59歲高姓男子因多項交通違規遭裁罰19萬餘元,因逾期未繳納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在桃園分署持續追繳及家人勸說下,高男日前主動到場,一次繳清剩餘罰款,並接受酒癮治療轉介,盼能展開全新生活。

桃園分署提到,高男分別於112年4月間在八德區大興路違規停車、去(113)年9月間同路段汽車未懸掛號牌停放道路,以及去年10月間於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因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酒後駕車遭攔查裁罰,累計遭裁罰19萬6300元。因高男逾期未繳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收案後,多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於金融機構之存款,惟僅受償1萬5000餘元。
日前高男突然現身桃園分署,表示要一次繳清剩餘欠款。經執行人員詢問得知,原是高男女兒看到分署接連寄發的執行命令,認為欠款拖著不處理不是辦法,且不時收到執行文書也讓家人不堪其擾,因此不斷催促父親儘速出面處理,高男最終決定繳清全部欠款。執行人員為避免其再因酒癮問題衍生酒駕違規情事,進一步向其介紹酒癮治療及轉介資源,高男表示願意接受相關協助,盼能逐步改善酒癮情形。該案在家屬勸導及桃園分署持續追繳下,不僅順利全額受償,更促成酒癮治療資源介入,展現行政執行兼顧執法與關懷的多元面向。
近期毒駕、酒駕事件頻傳,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或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應依限繳納,如有繳納困難,亦可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案件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薪資,甚至拍賣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八德酒駕累犯不甩19萬罰鍰 女兒苦勸終繳清、接受酒癮治療